2020年1月26日 星期日

市民買千斤活魚放生變放死,引發網友熱議

上月,吉林市松花江畔,十幾名市民在松花江頭道碼頭購買千餘斤活魚進行放生。據了解,購買的活魚花了1萬多元。購買的活魚被市民直接倒入松花江中,最大的有十多斤,然後大部分活魚放生後遍翻肚白。
水產專家稱,首先往自然江河隨意放生,是一種違法行為。隨意往自然江河裡放生,是外來物種,會給本土原來水域中的這些魚類造成一定的影響,隨意的放生實際上帶來的災難更大,這是一種愚昧的行為。第二的話,隨意放生的大部分存活率都很低。第三,有的人前面放生,後面就有人撈走,賣到市場。最後一點,放生的這些魚沒有經過任何的檢疫,可能會帶來一些病菌和其他寄生蟲,導致原來水域中一些生物得到侵害。
專家建議大家如果要放養的話,要放生到人工水體裡,絕對不能去自然江河裡放生,這種行為會對自然環境帶來更大的傷害。
這一事件發生後也掀起了網友們的劇烈討論:
根據《野生動物保護法》規定,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隨意放生野生動物。任何組織和個人將野生動物放生至野外環境,應當選擇適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當地物種,不得乾擾當地居民的正常生活、生產,避免對生態系統造成危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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